于子三

于子三

革命先烈

于子三,原名于泽西,1924年生,牟平县初家镇(今属烟台市莱山区)前七夼村人。1944年10月,考入浙江大学农艺系。1946年秋,加入进步学生组织“新潮社”,被选为学生自治会代表,领导过全校学生抗议美军侮辱北大女生的抗暴斗争。1947年春,于子三积极参加和领导“国统区”“反饥饿、反内战”的斗争。在斗争中,于子三被选为浙大学生自治会主席,带领1000多名学生去车站欢送赴南京请愿的学生代表。“五二〇”惨案发生后,他立即带领浙大学生举行游行示威,并发表了《为南京“五二〇”血案敬告社会人士书》。5月24日,在中共浙大党组织的领导下,他组织杭州大、中学学生3000余人游行示威,并一直走在游行队伍的前列。

1947年9月,于子三加入党的外围组织“新民主青年社”,并成为骨干分子,遭到国民党当局的监视和追捕。10月26日被秘密逮捕遭严刑逼供,他始终坚贞不屈。10月29日,被杀害于上仓桥浙江省保安司令部,时年23岁,时称“于子三事件”。他被秘密杀害的消息传出后,北平、天津、上海等29个大中城市15万名学生举行声势浩大的罢课示威,抗议国民党反动派的暴行,斗争持续两个半月之久,形成全国规模的“于子三运动”。为了纪念于子三,浙江大学把图书馆改名为“子三图书馆”,在校园内建立了于子三衣冠冢。1982年4月2日,浙江大学立“于子三纪念碑”,并把纪念碑所在的“华八斋”前面的广场改名为“于子三广场”。于子三烈士的事迹,唤醒了无数青年投身于爱国革命运动,在中国青年运动史上写下了不朽的篇章。